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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中心成立
2011-04-14 09:47:16 来源:东北网-双鸭山日报  作者:王崇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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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双鸭山4月14日讯 近日,双鸭山市仲裁委员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中心挂牌成立。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商事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仲裁化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作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渠道和方式,市仲裁委员会在市公安交警支队成立了市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中心。这标志着我市将仲裁制度引入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领域,为化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又增加了一条新的渠道。

  用仲裁方式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具有独特的优势。一是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当事人采用仲裁解决纠纷,选定仲裁机构、选定仲裁员、选择审理方式,完全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愿;二是专家办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一般较为复杂,在责任认定、赔偿标准、举证责任、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专业性,而仲裁实行专家办案,承办案件的仲裁员一般都是该领域的专业人员;三是简便、快捷、经济成本低。仲裁中心调处纠纷坚持灵活、快捷、便民的工作机制,当事人有纠纷立时受理,1至3天结案;四是“一裁定局”,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

  仲裁调解引入之后,一方面将更加方便当事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又可以减轻公安交警部门调处纠纷的压力。其“一裁定局”的优势,将能更加有效化解此类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责任编辑:张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