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4月19日讯 为有效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双鸭山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决定,从4月10日至6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风暴行动”。
集中整治期间,全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对8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坚决依法从严处罚。严厉查处机动车超速违法行为。对超速50%以上的一律吊销驾驶证;严厉查处客车超员违法行为。加强7座以上客运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运车辆的检查登记,对客运车辆超员载客的,在依法处罚后要坚决卸客转运,并抄告所属企业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严肃处理;严厉查处货运车辆违法行为。对货车超速行驶、严重超载、酒后驾车、闯红灯、无牌上路、无证驾驶、污损号牌、挪用号牌、无放大号、未按规定粘贴反光膜和报废、改装车辆上路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严厉查处送子车辆违法行为。对送子车辆、驾驶人进行信息核查,定期进行面对面的安全教育。督促学校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落实责任主体,加强客运管理和对机动车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做到不超员、不超速。加大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非法接送学生车辆的查处力度,取缔黑校车,保证学生乘车安全;严厉查处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以高速公路和城市主干道路为重点,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和重点车型的检查力度。对居民小区、公共停车场、商业区、背街小巷等区域停放的涉牌涉证违法车辆进行集中清查;严厉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除依法罚款外,一律并处拘留;严厉查处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加大路面巡查力度,特别是高速公路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坚决消除事故隐患;严厉查处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
通过集中整治,最大限度减少一般交通事故,努力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全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赶超晋位”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