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20日讯 4月19日,记者从卫生部门了解到,今年6月底前,牡丹江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全面禁烟,达到“无烟医院(单位)”标准。全面禁烟之后,卫生主管部门如发现医院存在吸烟现象,将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并将考核结果与该医院的目标考核相挂钩。
据了解,根据相关规定,无烟医院(单位)标准为:有醒目的无烟标识、室内严禁吸烟、医院(单位)内超市不售卖烟草制品、对吸烟者进行劝阻等。2010年起,牡丹江市卫生系统就在全市各医院开展了“控烟”工作,经过近一年的运作,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疾控中心、市中医医院、市妇女儿童医院等110余家医疗卫生机构达到“无烟医院(单位)标准,占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50%以上。
今年,市卫生系统继续推进无烟医院(单位)的创建活动,市卫生局机关将在5月1日起禁止在办公室摆放烟具、禁止吸烟。同时,卫生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各医院禁烟情况与本单位目标考核相挂钩。
责任编辑:张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