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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严厉整治交通违法行为 创建优良道路交通秩序
2011-04-22 21:04:50 来源:东北网  作者:岳云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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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创建优良道路交通秩序活动启动仪式现场。东北网记者 岳云雪摄.

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孙永波出席仪式并宣布活动启动。东北网记者 岳云雪摄.

黑龙江省创建优良道路交通秩序活动启动仪式现场。东北网记者 岳云雪摄.

  东北网4月22日讯(记者 岳云雪)记者从今天召开的黑龙江省创建优良道路交通秩序活动启动仪式上了解到,从4月22日到12月31日,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创建优良道路交通秩序活动”,活动期间,严厉整治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涉牌涉证、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孙永波出席仪式并宣布活动启动。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深化和拓展“三优”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黑龙江省将以县级以上城市为主战场并逐步向高速公路、国省道和农村地区拓展,全力开展创建优良道路交通秩序活动。活动期间,要以县级以上城市特别是大中城市为重点,严厉整治违反交通信号灯和标志、标线指示通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争道抢行、违法停车、占道经营、涉牌涉证、酒后驾驶等严重影响通行秩序和严重威胁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要严格取缔高速公路超速行驶、违法变更车道、违法停车、违法掉头、逆向行驶、不系安全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并于7月初至年底将创建活动范围拓展至国省道。

  9、10月份秋收季节,将创建活动范围拓展至农村地区,重点查处涉牌涉证、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客货混载以及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摩托车违法载人、拖拉机夜间行驶既无灯光又无反光标识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此次活动,公安交管、交通运输、农业(农机)、住建、工商等部门联合行动,均依据各自法定职责,在日常工作中加大对动态和静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适时联合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同时,住建、公安交管部门要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路网结构、机动车流量等特点,不断完善城市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合理调控停车需求,加强路网建设,完善城区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合理增设交通标志、标线,提高交通容量和通行能力。交通运输、公安交管、安全监管部门要全面排查公路安全隐患,向政府提出整治建议,确定隐患等级,制定治理措施,分级治理、挂牌督办,年底前公路安全隐患整治率达80%以上。

责任编辑:路云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