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4月25日讯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和大连市集中上马大批重点项目工程,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刚性约束机制下,土地缺口持续放大,供需矛盾仍然尖锐。东北地区一年内可施工期只有6~8个月。用地批复时间主要集中在三、四季度,待实施方案报批后只能转到第二年春季开工。东北地区面临的用地指标和施工时间“双重压力”,年内供地率低和“未批先用”等问题可能同时呈现,土地监察形势严峻。这是记者从21日召开的国家土地监察沈阳局新闻宣传工作座谈及现场观摩会上获悉的。
重点项目用地需求持续放大,违法用地或将依然高发。2011年,东北三省重点项目用地预计总需求量达12.9万公顷。根据近年来国土资源部下达给三省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并考虑到地方通过增减挂钩、围填海造地途径解决部分,预计2011年三省用地指标缺口将达3万公顷左右。如果各地不能从多渠道、多角度解决,合法供给土地难以满足的那部分投资很可能以违法用地的形式来释放,重点项目违法用地将会依然保持高发态势,用地监管压力十分巨大。
城市大规模扩张,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脱节严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控作用受到挑战。“十二五”期间,以大城市、开发区为依托的城市和开发区扩张,以及新城、新市镇建设,将不可避免地大规模出现。辽宁省提出,沈阳经济区力争3到5年时间,构建37个新城新市镇,打造56个主导产业园区;哈尔滨提出“北跃南拓”城市扩张战略,建设松北新城和哈南新城。因土地利用规划和有限用地计划指标控制,很可能在部分地方产生大量违法用地。东北地区基础设施相对落后,发展愿望强烈,许多地区道路交通建设等专项规划缺乏系统科学的安排和准备,无法做到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效衔接。个别地区通过不断调整规划,导致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尚未实施,新增建设用地规划规模就已基本使用完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各类建设用地管控作用受到挑战。
新增用地需求猛增,实现占补平衡难度进一步加大,占补平衡问题成为违法用地新诱因。近年来,东北地区经济快速发展,新增用地需求猛增,许多地区耕地后备资源都十分有限,耕地占补平衡难以为继。在部分地区,占补平衡问题已经成为了继新增建设用地规划规模、年度用地计划指标之后,又一个违法用地诱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