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4月25日讯 为堵住农民工工资发放中的漏洞,双鸭山市日前推出五项举措,力促用人单位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
签订责任状。建筑工地开工前,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与建设单位和建筑施工单位签订责任状,要求建设单位和建筑施工单位在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做出承诺;建立备案制度。建筑工地开工时,监察员深入工地,对施工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农民工出勤、工资支付等情况进行备案;设立维权岗。将监察员办公场所设在工地,建立维权岗,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建立公示制度。在建筑单位显著位置悬挂公示牌,定期公示农民工出勤、应得报酬以及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等情况;成立农民工维权协会,定期召开会议,倾听农民工呼声,研究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今年,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局、财政局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部门联手,严格把关,确保农民工工资零拖欠。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加强组织协调,加大对建筑工程领域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监察机关对涉及群体性上访事件等相关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严肃追究行政责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加强建筑市场的监管,依法对工程项目违法分包、转包等违法行为严肃处理;发改委和财政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解决建筑领域拖欠工程款及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工作,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通过建立政府应急周转金等多种渠道,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者给予被拖欠农民工必要的生活救助。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