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29日讯 为进一步规范七台河市税收秩序,依法查处税收违法行为,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保持七台河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税收大检查。
日前,市政府印发了《七台河市区税收大检查实施方案》,成立了由七台河市领导挂帅,三区,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15个相关单位组成的税收大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税收大检查工作的领导和推进。市财政局将牵头抽调国、地税,煤炭、安监局的多名业务骨干组成检查小组,按照《方案》要求深入各被检企业检查。
市区税收大检查工作分宣传发动、自查补报、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总结建制五个阶段,检查范围为市区内所有纳税人2008年以来的纳税申报情况,有涉及税收违法行为的,可追溯到2008年以前年度。此次检查重点为全部涉税企业及纳税人,涉及增值税、营业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种;针对纳税变化明显的企业,包括税负同比下降、收入增长而纳税减少、纳税额大幅下降、税负低于我市同行业平均税负的企业要深入检查,同时,还将检查企业申报纳税情况,查处偷税、抗税、逃避追缴欠税案件等。《方案》同时还公布了奖惩措施。自查补报阶段,有税款缴纳不足的要求主动到税务部门申报补缴税款,对主动申报且及时缴纳税款的,可免予处罚。全面重点检查阶段,各检查小组将对确定的纳税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违反《税收征管法》的行为,将依据《税收征管法》相关规定按最高标准予以处罚。对在本次检查活动中说情、打招呼、干扰税收检查工作的公职人员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对于拒不配合检查的纳税户,由公安、检察机关按照法律程序依法从重打击,保证此次活动正常开展。
市税收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将于自查补报阶段后公布举报电话。对举报人举报有偷税行为的企业,经公安和检察机关检查确认后,除税款和滞纳金补缴外,还将处以罚款,按税收级次缴入同级财政,财政部门将奖励举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