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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五月一日起严惩饮酒驾车者
2011-05-03 09:00:29 来源:齐齐哈尔新闻网 作者:申永利 记者 何昕
东北网齐齐哈尔5月2日讯 记者在齐齐哈尔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了解到,从五月一日开始,对于饮酒驾车的司机执行新的处罚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从2011年5月1日起,醉酒驾驶机动车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齐齐哈尔市从五月一日开始已经严格遵守实施。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