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齐齐哈尔5月4日讯 从5月1日起,想要买房的市民只要到售楼部逛逛,便会对哪套房子卖多少钱、能再优惠多少、各种费用怎么算等信息一目了然。按照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商品房销售从5月1日起实行一套一标价,经营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标明的费用。
市民们对给商品房“贴价签”有什么样的看法呢?记者随机采访了近20位市民,他们一致认为国家出台的这条政策好,并期待能在齐市真正落实,以后购买商品房不用再“雾里看花”。
在齐齐哈尔市一家私企上班的梁志成打算在市区买房。“去了几家房地产公司,发现一些销售人员往往只告诉楼盘的每平方米‘起价’或者‘均价’,但是其他的关键内容很难了解到,而且实际价格一般都高于之前口头承诺的。作为购房者,很容易受骗”。小梁对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很期待。
已经购房的施先生表示,“对购房者来说,肯定是利好消息。通常购房者掌握的消息都很片面,加上一些虚假宣传,难免会中圈套”。明码标价后,购房者对价格知根知底了,可以避免遭遇价格欺诈。“这个办法能对房地产交易市场起到一定规范作用,我们还是很支持的。”施先生说。
据悉,按照《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应当在商品房交易场所的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有条件的可同时采取电子信息屏、多媒体终端或电脑查询等方式。采取上述多种方式明码标价的,应当做到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并标示价格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按照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经营者还应当标示建筑面积单价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单价,并明确公示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
此外,商品房经营者在广告宣传中涉及的价格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严谨,不得使用虚假或者不规范的价格标示误导购房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