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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未明码标价 市民如发现可拨打12358举报
2011-05-05 09:09:31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李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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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5日讯 记者4日从省物价监管局获悉,针对4日我省下发的《黑龙江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试行)》,该局要求全省物价部门立即开展商品房明码标价的专项检查。市民如发现商品房经营者未按要求对商品房明码标价者,可拨打12358进行举报。

  昨日,省物价部门对道里区部分楼盘进行了专项检查,被检查的商品房全部实行了明码标价。据悉,本次专项检查的重点是商品房经营者不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利用标价进行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

  近期全省物价部门将对全省商品房经营者普及《细则》中的相关规定并检查明码标价情况,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在商品房交易场所的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有条件的可同时采取电子信息屏、多媒体终端或电脑查询等方式,保证标价内容与实际情况保持一致。同时,商品房经营者要按照规定,详细公示出8大类与商品房价格密切相关的因素,以及3项收费。

  据介绍,对商品房经营者不按照《细则》明码标价和公示收费,或者利用标价形式和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的,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黑龙江省制止不正当价格行为和牟取暴利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