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5月10日讯 为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深化源头防腐工作,市安监局扎实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重点围绕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紧密结合全局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等工作,从思想意识、制度机制、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和外部环境“五类廉政风险”入手,紧紧抓住“查找、防控、督查、评估”四个环节,全面优化全局党风、政风和工作作风。
“查找”。突出领导岗位、中层岗位、重要岗位“三个层次”,采取自己找、相互提、集体摆、领导点、组织审等方法,组织党员和干部全面深入查找在履行岗位职责中可能发生的廉政风险。利用举报投诉、财务审计、执法检查、行风评议、干部考察、问卷调查等监督渠道和手段搜集廉政风险点。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由局党组严格审核把关,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并登记汇总、建立台账、集中管理,根据动态变化及时调整充实,为廉政风险的分析、预测、防控提供参考依据。
“防控”。明确责任和任务,形成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环环相扣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一是建立两个防控模式。针对单位职能、决策机制等方面,建立共性防控模式;针对岗位职责梳理出来的行政、业务流程等方面,建立个性防控模式。二是制定防控措施。对确认的岗位廉政风险,做到“风险定到岗,制度建到岗,责任落实到人”,建立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措施,达到阻断岗位廉政风险演变成违纪违法事实的目的。三是作出公开承诺。对查找到的岗位廉政风险点,作出执行承诺,并在全局范围内公开,接受监督。
“督查”。通过一定途径和形式对岗位廉政风险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实现动态监控,做到“没问题早防范,有问题早发现,一般问题早纠正,严重问题早查处”。发现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廉政风险,及时发出预警信号,运用督导、纠错、诫勉谈话、打招呼提醒等处置措施防范未然。建立岗位廉政风险月查制,对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承诺、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由纪检监察组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
“评估”。通过个人、党组、纪委三层次评估,不断优化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并将评估工作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检查考核一并进行,评估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形成持续改进和不断完善的循环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