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地方新闻  >  佳木斯
搜 索
佳木斯市2011年教育工作要点
2011-05-10 14:15:31 来源:佳木斯市政府  作者: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佳木斯5月10日讯 2011年全市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国家和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市委十一届八次全委会精神为指针,按照优先发展、改革创新、育人为本、均衡公平、特色多样、提高质量的要求,全面启动我市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以教育十大重点工程为抓手,以推进管理体制改革为动力,增强活力,提高质量,进一步提高教育发展水平和为“两区两带一城”服务的能力,为实现东部最好、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目标奠定基础,实现教育“十二五”规划的良好开局。

  一、加强对教育工作的宏观指导,提高教育管理与服务水平

  1、召开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组织全系统各级干部、教师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学习领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黑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佳木斯市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佳木斯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明确我市未来5至10年教育发展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出台有利于教育长远发展的重大政策和措施。

  2、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深入推进创先争优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组织开展“讲奉献、比作风,党员先行”活动。深化“党建示范校”升级工程和“党员旗帜工程”。抓好领导干部办学治校能力培训,继续选派优秀干部到发达地区挂职学习。开展庆祝建党90周年和辛亥革命100周年等系列教育活动。加大先进典型选树和宣传力度。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组织实施教育人才工程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做好离退休老干部工作。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3、大力推进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各项教育法律法规,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各级各类学校要完善符合法律规定的学校章程和制度,依法履行教育教学管理职责。依法加强教师管理,切实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开展普法教育,总结交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经验,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不断提高师生法律意识。开展第三批“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

  4、加强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建设。积极做好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二期工程的实施。加大信息技术培训力度,重点提升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加强教育系统网站建设,完善电子政务系统和视频会议系统,推进网上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建立优质资源库,搭建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网上共享平台。开展优秀学校网站和县(市)区优秀门户网站评比活动。

  二、启动实施十大重点工程,推动教育科学跨越发展

  5、学前教育工程。3月底前编制完成《佳木斯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4月底前启动37所公办幼儿园的新建、改扩建任务。落实各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建立健全投入保障机制。清理和规范小学设立的学前班。加强管理、严格规范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幼儿园(所)。做好市级一类、示范性幼儿园评审和省级示范性幼儿园申报创建工作。

  6、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继续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完成32所省级合格学校、6所省级先进学校和10所市级先进学校建设。推进民族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好富锦市省级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试点县有关工作。开展对县(市)区政府标准化学校建设专项督导评估,召开农村标准化学校现场会,表彰先进县(市)区和先进学校及先进个人。继续推进校舍安全工程项目建设。

  7、普通高中学校达标建设工程。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会议,启动普通高中达标学校建设,开展普通高中特色化、多样化建设试点,积极争取1-2所学校列入省级实验学校。加强省级示范高中建设,整体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市级示范高中建设,制定《佳木斯市示范高中评估标准》,对新建普通高中和转制民办高中进行新一轮评估。

  8、职业教育振兴发展工程。积极争取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示范学校建设项目、社区教育推进项目、继续教育基地建设项目投入。继续推进校企合作、订单培训,探索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建设旅游、汽修、学前教育三个重点专业。开展第二届“杏花杯”师生技能竞赛、技能展示暨校企合作洽谈会。落实省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人才保障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开发农村人力资源,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4万人次,农民实用技术培训11万人次。培训在岗职工4.5万人次,开展下岗职工就业与再就业培训1.5万人次。

  9、德育工程。继续完善《爱的教育》、《责任教育》、《自信教育》、《云环教育》等校本课程,打造德育品牌。加强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基地建设。开展以弘扬抗联精神为主题的民族精神教育活动月活动,开展中小学生行为规范示范校、优秀学校评比活动。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实行班主任资格准入制度,召开全市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会和“构建有效德育工作模式”研讨会,举办思品学科及班主任教师素养大赛,评选100名优秀班主任。

  10、名师培养工程。发挥教育研究院的科研、指导、培训的职能,创新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启动名师培养工程,评选名校长20人、名师20人、中青年骨干教师200人。积极探索建立首席教师制度、设立教育基金,吸引和培养高级教育拔尖人才。

  11、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工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建立以课堂教学质量为核心的质量监控体系,继续开展“菊花杯”和艺体课坛教学竞赛,开展以“优化教学环节,打造有效课堂”为主题的教学质量提升活动。开展学校体卫艺工作“123”活动,即让每个学生掌握一项体育锻炼项目,确保学生在校内每天锻炼一小时;掌握两项艺术欣赏技能,养成健康的饮食起居、正确的坐立行及用眼、用脑和日常卫生与预防疾病的三个习惯。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大力开展中小学生冬季冰雪活动,市、县(市)镇、乡(镇)有条件的学校要建有冰场。召开全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大会。

  12、校园环境育人工程。加强校园净化、绿化、美化建设,重视校园景观建设,形成各具特色的校园文化。完善校园文化活动设施,加强校报、校刊、校内广播电视、校园网、宣传橱窗等建设,办好教育周刊,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

  13、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工程。出台《佳木斯市中小学教育资源布局整体规划方案》,统筹教育资产管理,加强教育用地管理。制定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路线图”和“时间表”,大力加强薄弱学校建设,改造薄弱学校25所,义务教育初步均衡率达到20%。富锦市、前进区实现初步均衡的目标。

  14、教育服务保障工程。进一步健全以政府为主体的多渠道投入机制,研究探索学前教育生均经费标准,与有关部门配合,努力提高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到2012年达到国家要求的水平。抓好大项目建设,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与省沟通,尽最大努力向上争取资金。加大教育费附加征收以及城市建设维护税划拨比例。继续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积极探索学校后勤社会化管理的有效机制。加强教育经费的财务审计工作,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

  三、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增强教育改革与发展活力

  15、推进人事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中小学编制动态管理,科学分配和使用编制,达到编制使用效益最大化。制定出台《佳木斯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的实施意见》,探索教师转岗和退出机制,实行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制度,严格教师资质,严把教师入口关。推进直属事业单位改革,规范和完善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建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做好“特岗教师”招聘、新教师招聘工作。探索建立区域内校长和教师交流制度。筹备召开第27个教师节庆祝表彰奖励活动。

  16、推进办学体制改革。积极探索高中收费学校的体制改革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改制学校办学行为。严格规范行业部门办学行为。继续清理整顿民办教育市场。出台我市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的实施意见,鼓励民办学校规模化、集团化发展。

  17、深化课程改革。落实国家、地方和校本三级课程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国家课程校本化实施的标准和策略。做好“十二五”科研课题立项工作。召开省东部地区小学数学和英语教师素养大赛成果展示会、龙东地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专业发展研讨会。

  18、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完善小升初就近免试对口入学的招生方案,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为流动人口子女、农民工子女、军人子女提供平等受教育的机会。完善初中升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的招生政策,逐步扩大初中升省重点高中的配额比例。完善我市中小学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做好中考招生工作,中考全部实行网上阅卷,实行中考、高考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做好高考工作。做好各级各类考试有关工作。

  19、扩大教育对外开放。积极与美国、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家的学校对接,建立友好姊妹校,互派留学生。做好接纳泰国留学生有关工作。办好中俄中小学生夏令营。

  四、切实转变工作职能,营造教育稳定和谐环境

  20、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心系教育、服务基层的工作作风,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加强机关建设,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增强教育管理的执行力和公信力。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大力倡导短、实、新的文风。大力提倡机关服务基层,学校服务教师,教师服务学生,教育服务社会的行业新风。

  2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省、市纪委“制度执行年”多项要求,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满意学校”评比等四项活动。深入推进教育纠风工作,重点查办教育系统中小学校乱收费案件和私设“小金库”案件。加大对乱办班、乱补课的治理力度,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辅导、有偿补课、举办或参与社会举办的各类收费培训班、补习班、搞有偿家教。规范作息时间,严格控制学生课外作业量。严格规范考试次数和科目,严格控制各类竞赛。

  22、加强教育督导检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和学前教育、体育卫生、规范办学行为等专项督导检查工作。做好东风区、同江市迎省“双高”“普九”复检工作。制定对县(市)区教育部门、直属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建立督查催办制度、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情况通报制度,加大督办检查。

  23、加强安全稳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学校安全条例》,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安全工作“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大对安全工作责任状的各项措施和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全面消除不安全隐患。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健全学校安全事故预防措施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组织抢救、自救和疏散工作等各个环节定期加强演练,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完善学校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机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强对学生的道德、法制教育工作,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