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5月11日讯 近期,《庭院改造一年六成破相》连续报道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专家和市民针对庭院改造中出现的种种问题,纷纷建言献策。其中多数人认为,庭院改造后,管比修更重要,要想保住改造后的丰硕成果,资金是一个难题,“很多修好的居民院,因为没有经费维修,眼瞅着一天天成了破院。”对此,记者10日从哈尔滨市综合整治办获悉,该部门起草了居民庭院建管交接暂行规定,并且已经上报相关部门等待批复,其核心内容是明确管理维护责任,实行环境管理和维修养护资金补贴专项制度,并纳入市、区两级财政预算,专款用于居民庭院道路破损简易修复、绿化抚育补植、配套公共设施维护和修缮。补贴标准为精品庭院每年3000元,景观庭院每年2000元,达标庭院每年1000元。
现状
缺少资金
眼瞅着庭院越来越差
去年,在哈市裸露地面硬化绿化集中整治行动中,哈市市直机关92个包保单位对二环以内及周边地区的1165个居民庭院,进行了包保整治。由于施工仓促、人为破坏、资金不到位、维修不及时等原因,有相当一部分庭院已经破相。据相关部门统计,仅去年新修的庭院中,就有六成已经存在不同程度的损坏。
“我们也想修院子,主要是没有这笔资金。”在记者采访庭院破损的管护单位时,听到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没钱”。记者在采访中注意到,多数敞开式庭院的步道板都已经被车轧坏,庭院内不仅树没有发芽,绿地中间还有不少枯草。并且在新修的绿地中常能看见垃圾杂物,以及居民踩踏后留下的脚印。“负责管理庭院的物业或街道办事处,也想将庭院绿化做好,但是没有资金,也没有专业的队伍,我们大家只能看着政府刚修好的庭院越来越差。”市民李先生无奈地说。
未来
专项补贴
庭院维修养护有保障
记者从哈市整治办了解到,为了巩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建立居民庭院长效管理机制,该部门已经起草了一份居民庭院建管交接暂行规定,并且已经上报相关部门等待批复,其核心内容是明确管理维护责任,设立维修资金专管新修庭院。
对没有物业管理的旧有改造庭院,建设单位要与街道办事处进行建管交接。有物业的,要与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建管交接。街道办事处和物业公司负责庭院的日常管理工作。
据哈市整治办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庭院管护难题,暂行规定提出,环境综合整治建管交接后的居民庭院,实行环境管理和维修养护资金补贴专项制度,并纳入市、区两级财政预算,专款用于居民庭院道路破损简易修复、绿化抚育补植、配套公共设施维护和修缮。补贴标准为,精品庭院每年3000元,景观庭院每年2000元,达标庭院每年1000元。
建言
庭院环境
需居民自觉维护
据了解,虽然暂行规定还没有正式出台,哈市多个街道办已陆续采取措施,对新修建的庭院进行维护管理。南岗区荣市街道办除了每年投入70多万元庭院维修资金外,还组织专业的维修队伍对破损的庭院进行维修;道里区多个社区都成立了大院管委会,社区干部每天都对所负责的庭院巡视两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道外区由街道办成立地区环境巡查小分队,每天对区域内所有庭院巡视一次。
哈市整治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庭院管护需要长效机制,暂行规定只是一个过渡措施,未来还是要靠市场机制即由专门的物业公司来管护。此外,哈市道里区安静街道办主任邵成奎表示:“政府加大投入后,居民要当好庭院的主人。要想庭院‘永葆青春’,居民还需自觉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