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5月12日讯 省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12日发布表彰奖励大兴安岭松岭区等地成功扑救森林火灾的通报,对3起森林火灾扑救工作予以表彰奖励,并对下一步春防工作提出要求,要毫不放松,严防严守,确保不发生大的火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进入春防以来,全省共发生5起森林火灾,鸡东县、黑河市爱辉区、大兴安岭松岭区、嘉荫县、韩家园子林业局各1起,省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决定对以下3起森林火灾扑救工作予以表彰奖励。
4月13日11时58分,鸡东县四排村南山发生森林火灾,鸡东县迅速调集100人扑救,火灾于当日13时15分被扑灭,肇事者被依法刑事拘留。5月2日14时30分,黑河市爱辉区小新屯发生森林火灾,爱辉区迅速调集245名扑火人员扑救,火灾于当日18时被扑灭,3名肇事者2人被行政拘留、1人被追究刑事责任。5月6日12时45分,大兴安岭松岭区砍都河因雷击发生森林火灾,大兴安岭森防指迅速调集5567名扑火人员扑救,火灾于当日18时30分合围,7日5时45分扑灭。鸡东县、黑河市爱辉区、大兴安岭松岭区在森林火灾扑救工作中,能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发现火情后,反应迅速,重兵扑救,在较短时间内将火扑灭,没有酿成大灾,将损失降到了最低,并快速侦破火案,依法惩处肇事者。为此,省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决定:奖励松岭区森林防火指挥部5万元,奖励鸡东县、爱辉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各2万元。
目前,全省正值森林高火险期,省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强调,前一阶段发生的火灾,由于组织指挥有力,调集力量及时,对火情实现了当日扑灭。受到表彰奖励的单位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今后还将继续对发现火情及时、报告火情及时、处置得力、小火不成灾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当前,要认真学习,全面贯彻落实温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强化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毫不放松,严防严守,确保不发生大的火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有关单位要扎实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对发现的森林火情及时处置,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为实现春防工作目标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