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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各类幼儿园招生将不得与小学入学挂钩
2011-05-14 14:59:00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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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14日讯 到2013年,黑龙江省幼儿园总数将达到5500所以上,其中公办和具有公办性质的幼儿园新增1500所,达到2400所以上,公办园数量占幼儿园总数的40%以上;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每个乡镇至少建设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省政府日前出台《黑龙江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列出具体时间表,逐步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入园难”问题。

  在公办园短缺地区新改扩建幼儿园

  据统计,截至今年3月,我省有各类幼儿园4314所,其中公办园885所,占幼儿园总数的21%;民办园3429所,占幼儿园总数的79%。

  未来三年,我省将大力发展普惠性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确保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低收费、高质量的学前教育。各级政府将统筹规划,重点在公办幼儿园资源短缺的地区,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安全、适用的公办幼儿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并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校舍和其他社会公共资源,优先改、扩建幼儿园。制定优惠政策,支持街道、农村集体和有条件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部队等利用国有、集体资产举办公办性质幼儿园。

  为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我省将制定民办幼儿园扶持政策,通过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服务。

  将完善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

  今后,我省将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2012年7月底前,城市小学举办的学前班要全部撤销,农村小学举办的学前班要完成向1至3年制幼儿园过渡。过渡不合格的,要坚决撤销。《计划》明确,各类幼儿园招生不得与小学入学挂钩。幼儿园不得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建园费、赞助费等。幼儿园收费将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据悉,我省将完善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建立对符合条件的师范院校优秀毕业生和在岗优秀幼儿园教师通过公开招聘进入事业编制的政策导向机制,以及民办幼儿园园长报备制度。实施幼儿园教师队伍素质提高工程,建立每5年一周期的幼儿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实施“晨曦计划”,加强对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的培养培训,努力培养一批名园长、名教师。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