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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扩面” 门诊可报销疾病多了12种
2011-05-20 09:25:22 来源:大庆日报网络版  作者:周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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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20日讯 很多读者表示,这些医保新政的出台,让老百姓看病得到了真正的实惠。

  实际上,在医保新政中还有重要的一项,那就是增加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疾病病种。

  据了解,在《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政策意见》中,我市将慢性肾小球肾炎、风湿性心脏病、慢性肺源性心脏病、肺结核进展期、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血友病、癫痫、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肝硬化、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分裂症等12种疾病纳入门诊统筹范围。

  起付线为200元,费用核销比例为40%。

  需要注意的是,门诊统筹费用计入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内。

  “门诊统筹”是啥意思?很多人可能不知道。

  据悉,门诊统筹是医疗保险待遇的一种形式,简单地说,就是将参保人员的普通门诊费用纳入报销范围,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负担普通门诊费用。

  据统计,目前,我市已有23万人参保,其中,成年人5万人,大中小学生及学龄前儿童18万人。

  记者了解到,这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首次增加门诊统筹疾病病种,所有已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者,凡是符合条件的都可以申报。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