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5月27日讯 今年高考结束后,我省将统一印发《2011年黑龙江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并预计在6月10日左右免费发放。凡未列入该《招生计划》内的院校及专业,省招考办一律不予办理高考录取手续,教育部也不给予新生电子注册。
据了解,《招生计划》中所列各批次省内外招生院校,都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校,所列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数也是经教育部核准后分送到我省的。计划外未经批准的院校一律不得在我省招生。我省今年的《招生计划》为今年全国各类高校在我省分批次、分专业的招生计划,各招生院校都须据此招生录取。在《招生计划》中,各批次各院校各专业招生计划的下面均注有收费标准及有关说明,同时还附有考生必读、前两年各招生院校录取分数线、体检标准等内容,考生及家长在填报志愿时均应认真阅读,综合参考。各批次招生院校录取后的剩余招生计划,将在每批次录取结束时通过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对外公布,公开重新征集志愿。
尤需注意的是,“提前录取院校”中的招生层次、类别、分数线等均比较复杂,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其中,有小语种招生,有师范类和医学类免费定向招生,有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招生,有国防生和军队、公安院校招生等等,有的在一表线上录取,有的在二表线上录取,有的要体检、面试、政审,需要考生“量体裁衣”。
在我省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所有招生院校也将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校招生章程,并通过本校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站(//gaokao.chsi.cn/)和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等对外公布。考生在填报志愿院校前,须登录相关网站查阅其招生章程,做到心中有数,以免影响录取,尤其对其中的“录取规则”应予认真阅读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