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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成立 六种情况免费调解
2011-05-28 08:53:26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王舒 杨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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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28日讯 昨天,哈尔滨市首家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南岗区哈西交警大队揭牌成立。今后,交通事故的处理将可以通过人民调解的方式变得更加简便、快捷。市领导王小溪参加揭牌仪式。

  据悉,交通事故调委会主要适用于交管部门按照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但必须遵循当事人自愿原则。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生效后,当事人可以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据介绍,人民调解涉及保险赔偿案件时,应在3日前将地点、时间通知相关保险机构,保险机构可以派员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调解。在人民调解协议生效后,协议可以作为保险理赔依据。同时,人民调解不收取任何费用。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