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5月29日讯 5月1日,新修订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正式实施,公共场所“禁烟”号角全面吹响。在公共场所“禁烟令”实施了近一个月后,日前《哈尔滨市防止二手烟草烟雾危害条例》在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二审。然而,仍有部分市民担心,公共场所“禁烟令”是否能够收到预期效果。
日前,我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对《哈尔滨市防止二手烟草烟雾危害条例》的第二次审议。该条例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我市成为全国推动“二手烟”防控立法的首个城市。据了解,我市这次出台的《条例》中明确规定,在所有的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交通工具和其他可能的室外公共场所完全禁止吸烟。此外,一些青少年活动中心和妇幼保健儿童医院、儿童福利院室内外场所;医疗卫生机构、公共文化场所、体育场馆,商品批发、零售业场所,旅馆等也要严防二手烟传播。
5月31日是世界第24个无烟日。记者在此前对我市各大公共场所走访时发现,公共场所对目前已经实施的“禁烟令”态度截然不同,有的严格遵守,有的形同虚设,有的缺乏告知。采访中,很多市民对《哈尔滨市防止二手烟草烟雾危害条例》十分期待,但仍有部分市民认为,公共场所能否全面禁烟除了立法之外,还要看相关执法部门的执法力度。
记者调查———
“禁烟令”待遇不一
日前,记者对我市的一些商场、酒店、医院、网吧、KTV进行了走访,探究已经实施了近一个月的“禁烟令”在我市的执行情况。
5月22日,记者来到我市南岗区一家大型商场,商场内顾客熙熙攘攘,记者没有发现有人吸烟。记者向一位售货员询问:“商场内哪里可以吸烟?”售货员回答:“商场内禁止吸烟,顾客想吸烟只能到商场外面。”记者又向其他几名售货员询问哪里可以吸烟,得到的答复均是如此。但记者在该商场防火通道的楼梯间里却发现了几个烟头,显然有人曾经在这里吸烟。
随后,记者又来到道里区一家大型海鲜批发市场,在这里依然没有看到有人吸烟。二楼的一家业户告诉记者,市场内禁止吸烟。如果吸烟被商管人员发现,业户就要受到处罚。记者问:“要是业户的烟瘾犯了又该怎么办呢?”这名业户说,有些人忍不住了就到楼梯间里去吸。在楼梯间果然发现地上有几十个烟头,此时一名市场的工作人员从此经过记者向其询问:“市场内不是禁止吸烟吗,地上怎么会有这么多烟头?”这名工作人员解释说:“市场内的确禁止吸烟,可是有些业户烟瘾比较大,他们会躲着管理人员到这里吸。”
我市一些酒店对“禁烟令”则表现得置若罔闻。5月23日中午,记者来到道里区上海街上的一家酒店,在这里看到很多用餐的顾客都在吸烟。一位女士被邻桌几个正在吸烟的顾客呛得一直咳嗽,可那几个人仍然我行我素,丝毫没有熄灭香烟的意思。记者对一位服务员说:“公共场所不是禁止吸烟吗,那几个人怎么还在吸?”服务员告诉记者说:“我们这里为顾客准备了烟灰缸,顾客可以在这里吸烟。”记者随后又走访了其他几家酒店,结果看到每家酒店内都有很多顾客在吸烟。而针对酒店内禁止吸烟的质疑,服务员的回答如出一辙。“吸烟是顾客的自由,我们没有权利去管。”
医院可以说是所有公共场所中最不该吸烟的地方,可是记者在我市几家大医院的住院处里都发现了吸烟者。甚至有的医院在楼梯间的窗台或地上,竟然放着供人掐灭烟头的瓶子。每个瓶子内至少都有几十个被人吸剩下的烟头。一家医院的保洁员说,与其让吸烟的人将烟灰和烟头扔的满地都是,还不如给他们准备一个瓶子,让他们将烟灰和烟头都扔在瓶子里,这样打扫起来也方便。
采访中记者发现,几乎所有的网吧和KTV都允许顾客吸烟。不仅如此,他们中的大部分还都在店内出售香烟。记者在一家网吧向工作人员询问:“这里可以吸烟吗?”“可以。”网管随口回答。“这个月开始不是不能吸烟了吗?”记者又问。网管一脸茫然,说:“不知道,我们这儿可以吸。”记者看到,这个网吧面积百余平方米,一半左右的人桌上都摆着烟盒,其中一些正叼着烟打游戏。“您知道网吧不能吸烟吗?”记者问一个男孩。“没有吧,这不都在吸吗?”男孩回答。记者在一家KTV看到,几名顾客从进入店内选房时就一直在吸烟,直到他们进入包房也没有工作人员出来劝阻。在这家KTV的超市内,记者还看到货架上摆放着各种香烟。
市民建议———
像治理酒驾一样禁烟
许多市民在接受采访时认为,公共场所“禁烟令”起到了一种明示作用,让许多默许吸烟的灰色区域在法律上成为真正的禁区,并提醒烟民在公共场所不能为了满足自己的喜好而影响他人的健康及他人对公共环境的喜悦感。为了让公共场所“禁烟令”能够真正做到令行禁止,市民建议采用一系列可操作性强的细化配套措施来支持。
市民关先生认为,许多公共场所,如网吧、餐厅等等,大都出售香烟,即使不出售香烟,服务员也会代客人去买。卖烟已经成了这些场所一部分收入来源,相当于给了烟民一种允许吸烟的暗示,因此对禁烟自然也就不积极。关先生打了个比方,网吧禁止售卖香烟,在网吧上网的人游戏正打得上瘾,也许不愿意跑出去买烟,尤其是夜里,久而久之,也就放弃了抽烟的念想。餐厅禁止售卖香烟,服务员也不提供代买香烟的服务,食客们正大快朵颐,也没有人愿意大老远出去买烟,最后也就从心理上逐渐打消在餐厅里吸烟的想法。
市民刘女士称,与“禁止吐痰”不同,禁烟不能仅仅贴告示,而应像酒驾一样出重拳,狠罚几次就能起到提示作用。“‘酒驾’喊了多年也没人理,为啥现在治理效果好,就是因为有警察执法,违者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责等强力措施的配合。在公共场所禁烟也是同样道理。”
市民马先生认为,督促公共场所执行“禁烟令”,可以考虑把板子打在公共场所身上,如果发现有人在公共场所吸烟,或者该场所没有挂出明确的禁烟标识,可向相关部门举报这些场所并给予处罚。这样的话,公共场所也就自然会想招儿禁烟了。
社会反思———
“禁令”何时有令长行
采访中很多人表示,此次实施的“禁烟令”很可能会遭遇此前国家曾出台的“禁筷令”和“限塑令”一样的命运———随着时间流逝,不了了之无人再管的尴尬局面。
“禁筷令”始于2007年,强令禁止餐厅使用一次性筷子。“禁令”刚开始实施时,卫生监督、工商等部门联合出动执法,没收重罚,一次性筷子很快就“销声匿迹”了。但没过多久,相关部门不查了,一次性筷子又大摇大摆地走上了地摊和路边小饭店。
2007年12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试图从源头上限制塑料袋的使用。这份被称为“限塑令”的通知明确规定:“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自2008年6月1日起,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当年“限塑令”一下,的确风起云涌效果立现,不少企业做公益活动免费送给市民环保袋,一些塑料制品厂销量大减,被迫关张或转产。但两年后,“一切从终点又回到了起点”:用量最大的农贸市场仍然塑料袋满天飞,街头餐饮摊贩仍然在用塑料袋套餐具,“禁塑令”仍在坚持执行的就是超市、大商场。
我们衷心地希望“禁烟令”不要像“禁筷令”和“限塑令”一样,在刚实施时形成一股强大的社会压力,随后就不了了之无人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