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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林业公安配发警用车辆装备 纳入国家政法序列
2011-05-30 17:21:36 来源:东北网  作者:张旭光 高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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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黑龙江省林业公安机关配发警用车辆装备仪式举行。东北网记者 高长利 摄

  东北网5月30日讯(张旭光 记者高长利)5月30日,黑龙江省林业公安机关落实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配发警用车辆装备仪式在哈尔滨市举行。此次为我省27个林业公安局配备警用车辆128台,标志着全省林业公安正式纳入国家政法编制序列。

  据悉,此次中央转移支付金2000余万元,用于购置车辆128台,并配发了现场取证仪等警用设备。大量功能齐备的警用车辆充实到基层林区,对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打击各种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不法活动提供了可靠保障。

  2005年国务院决定,将森林公安编制纳入政法编制序列,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森林公安经费保障水平逐步提高,执法办案条件明显改善。2009年10月28日,黑龙江省森工林区4388名民警全部转为国家正式公务员。从根本上解决了长期以来制约林业公安事业发展的瓶颈性问题,彻底解决了从优待警的政策性问题。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