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绥化6月1日讯 只因抢了小学生1元钱,近日,海伦市法院以抢劫罪判处16岁的何伟(化名)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500元。
何伟从小就不爱念书,读到初中时他不听家长的劝阻,就不再上学了,平日里东游西逛,无事可做。后来,他迷上了泡网吧玩游戏,越玩越痴迷,不但白天玩,常常晚上泡在网吧不回家。可是,包宿的钱他又拿不出,于是,何伟决定去抢小学生的钱。一天傍晚,何伟在某学校门口碰到小学生晓刚(化名)放学回家,他便尾随其后,用随身携带的弹簧刀逼着晓刚要钱,晓刚害怕何伟伤害他,从兜里掏出仅有的1元钱交给了何伟。何伟看到在晓刚身上再也弄不到钱了,就向晓刚的脸部打了一拳,拿着1元钱扬长而去。
何伟以暴力手段抢劫私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因何伟系未成年人,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减轻处罚,法院遂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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