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6月9日讯 佳木斯市通过推广高效照明产品,关停、限产单耗较高企业,大力建设节能减排项目等多种措施促进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取得了较好成效。
为促进节能工作深入开展,佳木斯市开展了节能技术产品国家推广目录申报工作,电机股份有限公司151种节能电机产品进入国家推广目录,成为了我省为数不多的进入国家节能电机推广目录的企业。同时,全市开展了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下发了《关于做好2010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的通知》,按照省节能减排办要求将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落实到各县(市)区,分解到各乡(镇)、街道、企业。我市将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列入到重要内容进行考核,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目前,我市已经完成推广节能灯17万余只,超额完成5万多只,完成了省交给的推广任务。
佳木斯市制定并完成了节能减排预警调控方案。去年,及时下达了《佳木斯市2010年节能降耗预警调控方案》,为了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降耗任务,佳木斯市启动了节能预警调控方案。对部分产品单耗较高的企业实施暂时停产、限产,对佳木斯松花江水泥有限公司等22家水泥企业实施关停、限产。对全市路灯、景观灯等室外照明进行了节能改造和能耗控制,将一些能耗水平较高的路灯更换为先进节能的LED路灯,节能改造实施后使全市路灯的总功率下降27.3%。同时,市内路灯22时后减半开启,整体照明灭灯时间提前半小时,我市要求除重大节日,室外亮化工程照明灯不再开启,这些措施使我市路灯电力消费降低33%。我市还对公共机构耗能实施调控,对全市公共机构照明系统、空调系统、电梯、办公设备用能进行控制。
佳木斯市坚持用严查、严处、严罚的铁手腕硬措施,促进减排项目建设。加大了对重点排水企业治理力度,实施限期治理或停产治理等硬措施。佳木斯黑龙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76家重点排水企业全部完成排水治理设施建设并投入运行,使全市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大幅降低。同时,强化大气环境监管,促进“蓝天工程”的实施,佳木斯热电厂等企业安装了石灰石上料DCS系统,循环流化床锅炉内填加脱硫剂,实施脱硫;城区内工业企业逐步开展“退城入园”搬迁,一并解决污染问题;集中并网小锅炉77座,降低污染排放。
佳木斯市市区和六县(市)全部建成生活污水处理厂,突破“十五”期间生活污水“零处理”现状。同时在“十一五”期间,佳木斯市还完成了医疗垃圾处理场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行,使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