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6月10日讯 从被车撞伤到现在已经20多天了,虽然已脱离生命危险,身体也在康复中,但躺在病床上的张复老人始终闷闷不乐,原因是,肇事者仍逍遥法外,连这起案件也没人受理。
68岁的张复是省司法厅退休干部,热爱自行车运动。躺在市五院的病床上,张向记者介绍,5月16日15时许,他骑着女儿从法国邮回来的公路自行车去大直街上的报刊门市部买报纸。回来时,在红军街由省人大向河沟街方向下坡,骑至河沟街口时正值绿灯,当他通过时,从左侧桥洞突然驶出一台车将他撞倒,随后什么都不知道了。
据张复的爱人张玉仙介绍,她接到花园派出所民警电话后赶到现场时,看到张复全身是血,脸都变形了。派出所民警、交警、120急救医生正在现场勘察、救助和抢救。
张复被送到医院,因为是交通事故,无法启动医保,需要自费住院。经医生诊断,张为头部创伤积水,左锁骨骨折,左侧三、四、五肋骨骨折,左气血胸及四肢多处挫伤。目前,张经过一次手术后,除颅内仍有积水需要住院观察、治疗外,病情已经稳定。张家已花医疗费3万多元。
安顿好老人,张家人为寻找肇事者,向当时到场的花园派出所、南岗交警大队事故科询问案件进展情况。出乎意料的是,此案既没有立案,更无人介入调查。
为了解事情原委,3日上午,记者随张玉仙及其家人来到南岗交警大队事故科询问此事。
当时到现场进行勘察、警号为012749和012771的两位交警介绍:“根据规定,公安民警谁先到达现场,谁就应受理案件。再说自行车和老人的手机都让派出所拿走了,所以案件应由他们处理。”
问:“这是交通事故啊,应由交警处理。”
答:“当时我们问老人了,他什么也不说。我们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也不知道是交通事故。”
问:“但派出所民警说是,当时还向‘122’报警了。”
答:“如果派出所认定是交通事故,拿出证据来。然后,经分局、市局法制部门认定,确实是我们管辖的,再转给交警部门,我们受理。”
随后,记者和张玉仙又来到花园派出所,找到当时出现场的警号为017382的王姓警察。王说:“在接到路人报警赶到现场后,老人家清楚地表示是被车撞了,于是,我们就联系‘120’、‘122’了。交警到达现场,就应该受理。”
问:“交警说,派出所需要办理移交手续。”
答:“我们是去救人了,不是受理案子的。老人和我们说的很清楚,我们没有移交这个、那个的(程序)。现在,这事和我们一点关系都没有了。”
张玉仙介绍,期间,他们多次拨打“122”报案,得到的答复都是:这事归派出所管或需要办理“移交”手续。
“案发20多天了,虽然多次报案、去派出所和交警队沟通,可到如今案子都没立上,更不要说抓获肇事逃逸者了。”张玉仙说。“不管是交警还是派出所民警,不都是公安部门的吗?即使有什么手续,也不能让百姓跑来跑去的啊!”张表示,自己就是想给老伴一个说法,人被撞成这样,咋也得有人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