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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人民检察院选任人民监督员
2011-06-10 10:53:22 来源:黑河日报  作者:朱万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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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黑河6月10日讯 为了加强对人民检察院工作的监督,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要求,6月8日,黑河市人民检察院为当选的9名人民监督员颁发了证书。

  市政协副主席、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晓杰为人民监督员颁发证书。

  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有利于推进和深化检察改革、有利于强化检察机关侦查权的外部监督机制、有利于提高公民法律水平,引导正确的维权行为,营造稳定有序的执法环境,对保证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扎实有效地做好各项检察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届当选的9名人民监督员分别来自我市不同行业,担任监督员期间,他们将对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的案件实施监督。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