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行区域:中山路红军街部分路段-限行时间:周一至周五7时至9时、 16时30分至18时30分-包括哈籍驾驶人驾驶的外地号牌机动车
生活报6月15日讯 14日,记者从哈尔滨市政府获悉,为了控制机动车排放污染,哈市将从7月1日起,对未取得绿色环保分类标志的机动车在部分街路采取限行措施。
经哈尔滨市政府批准,从2011年7月1日起,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7时至9时、16时30分至18时30分,禁止哈市未取得绿色环保分类标志的机动车在中山路(珠江路至河沟街)、红军街(河沟街至春申街,不含博物馆环岛)行驶。该规定适用于本地号牌(黑A号段和黑L号段)机动车,以及哈籍驾驶人驾驶的外地号牌机动车。
为保证车辆的正常出行,哈市要求各有车单位和个人务必将所保有机动车的环保合格标志贴于风挡内侧右上角,标志副本或尾气证随车携带。对于环保标志损坏或遗失的或对所持环保合格标志种类(黄、绿标志)有异议的车辆,按规定进行标志的补发和技术鉴别。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