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6月24日讯 哈尔滨市近日下发《关于扶持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支持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
据悉,哈市将放宽投资领域。凡国家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的文化领域,非公有资本均可进入。这些文化行业和领域涉及文艺表演团体、博物馆和展览馆、文化艺术中介、动漫和网络游戏、会展、农村电影放映、出版物印刷等内容。哈市将鼓励支持非公有资本投资参股国有文化企业,投资城市文化项目建设,参与国有文化单位改革,创建拥有高新技术的文化企业。
据介绍,哈市将加大对非公有制文化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资金扶持方面,非公有制企业申报政府鼓励兴办的文化项目,与国有文化企业同等享受现有的市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市民营企业担保资金、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资金、市招商引资资金、市外贸发展资金等专项资金的扶持政策。从2011年起,市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以投入、补助、奖励、贴息等方式支持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及所开发的具有发展前景的文化产业项目,并逐年增加。工商扶持方面,放宽出资条件,设立文化类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允许出资零首付,不受出资数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限制。降低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除法律、行政法规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以外,设立文化类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降低为3万元,单位或个人投资10万元以上的允许设立一人有限公司,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降低为500万元。此外,放宽企业住所登记条件,允许住宅商用。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