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 索
军人子女入学升学享受优待政策 报考普高优待5分
2011-06-27 09:00:38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董艳春
东北网6月27日讯 为促进军人子女教育质量的提高创造良好条件,近日,市政府和哈尔滨警备区共同出台关于切实做好驻哈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教育工作的意见,各公办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均要为军人子女入学提供相应的优待政策。
我市市区和各县(市)公办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均要为军人子女入学提供的优待政策包括:
(一)军人子女入园,可以在军人父母原籍或军人子女户籍所在行政区域内(各县、市可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公办幼儿园相对就近妥善安置。
(二)军人子女入小学、初中,可以在军人父母原籍或军人子女户籍所在行政区域内(各县、市可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公办学校予以照顾性安置。
(三)军人子女报考高中,其中报考省、市重点高中的优待2.5分,报考普通高中的优待5分(各县、市可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四)军人子女因军人工作调转而转学的,予以妥善安置。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