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6月30日讯 记者从市政府了解到,我市将实施城市供热重大改革,在三年内大幅提高城市供热承载功能,从热源建设、陈旧老化管网改造、小锅炉并网、保障体制、强化监督等方面保障群众生活。
新增集中供热能力1亿平方米
根据《哈尔滨市2011—2013年加强和改进城市供热工作实施方案》,我市将加快运作一批集中供热项目,新增集中供热热源能力10070万平方米,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85%,构建老城区有升级替代集中供热热源、新城区有集中供热热源保障的格局。
完成供热专项规划修编和规划环评,依据新发展战略和城市向北跨越、向南发展走势,尽快完成供热专项规划修编,优化热源发展布局。到2013年年末,形成东部以哈热电厂、化工热电厂、东方供热厂为主热源,南部以西南热电厂、平南热电厂为主热源,西部以华能热电厂、群力热电厂为主热源,北部以第三发电厂、捷能供热厂为主热源,中部以滨北供热厂、滨江热电厂为主热源的供热格局。
改造786公里陈旧老化管网
我市将加快陈旧老化管网改造,实现供热安全稳定运行。重点改造城市中心区域运行年限15年以上、有潜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陈旧老化管网,完成786公里陈旧老化管网改造。
陈旧老化管网改造的重点是:运行年限15年以上、失水量大、热损耗高、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老旧供热管网;运行年限15年以下、运行中难以保证供热质量、亟须更新改造的供热管网;影响供热安全运行的管道补偿器、无法保证使用功能的管网阀门和附件。2011年完成陈旧老化管网改造210公里,2012年完成陈旧老化管网改造276公里,2013年完成陈旧老化管网改造300公里。
主城区全部消灭分散小锅炉
我市将加快小锅炉并网改造,大力拆并主城区能耗高、污染重、供热质量差的7兆瓦以下分散小锅炉,完成主城区1808台分散小锅炉并网改造,实现主城区全部消灭分散小锅炉和集中供热全覆盖。所有小锅炉并网必须首先落实替代热源,主要依托大型集中供热热源实施并网,确实没有集中供热热源的可采取区域锅炉增容的方式落实热源。
加快并网改造步伐,2011年拆并小锅炉300台,2012年拆并小锅炉701台,2013年拆并小锅炉807台。同时,妥善处置小锅炉并网后续问题,着眼于维护城市供热安全,保留一部分停用的小锅炉作为备份热源。
困难企业退休职工补贴热费
针对我市实际和财政支撑能力,坚持按户补贴的原则,研究制定在社保领取养老金的18.9万名无存续和困难企业退休职工热费补贴办法。在搞好普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确定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报认定程序及资金渠道。
坚持市区街三级管理的原则,充实加强区街供热属地管理,区级供热管理部门要按照编制落实人员,街道办事处要设立供热管理专项人员。
培育扶植大型国有供热企业,在热源项目运作、陈旧老化管网改造、整合供热资源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同时,督促国有供热企业加强企业管理,提高供热服务水平。
开栓前停热后实施温炉供热
我市将完成修订《哈尔滨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重点解决供热市场准入退出、供热质量不达标热费退赔、居民申请停热办理、供热执法手段匮乏等重点难点问题。
着力构建市区街三级管理体制。市级供热管理部门要强化供热监管与信息化管理,加强供热执法力度;区级供热管理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要履行供热监管职责,确保供热工作始终有人抓、有人管。延伸企业登记备案管理,将游离于管理之外的供热企业全部纳入管理范畴,实现供热企业管理的全覆盖。
建立供热市场准入机制、供热企业负责人业绩评价制度、供热企业质量不达标热费退赔制度、供热燃煤检验制度、居民投诉月分析制度、新闻媒体定期通报制度、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确保供热企业履行社会职责、抓好供热安全运行、保证供热质量和供热服务。
提前制定冬季运行应急预案,建立政府应急抢修资金,依托大型供热企业建立应急抢险队伍。实施温炉供热,针对我市开栓前和停热后气候仍较为寒冷的实际,从2011—2012年度供热期开始,在开栓前、停热后一周左右时段,探索实施温炉供热、延后停热和低温运行,确保平稳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