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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鑫货站老板涉嫌合同诈骗被批捕 私吞50余万元代收货款
2011-06-30 09:13:18 来源:生活报  作者:黄迎峰 王妮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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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某。

  生活报6月30日讯 货站帮货主代收货款,本来是一项服务,不想,货站老板竟把代收的货款当成自己的钱,随意支配使用。6月24日,非法占有代收货款50余万元的盛鑫货站女老板荣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批准逮捕,成为哈市首尔滨个“领”此罪名的空车配货老板。

  报案:上百货主50余万货款收不回

  6月29日,记者在哈市道外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见到了货主赵先生,据他介绍,“盛鑫”之前的生意一直不错,他也在“盛鑫”发过多次货,每次货款数额都挺大,没出过问题,所以他一直很相信“盛鑫”。不过,今年3月开始,“盛鑫”还货款的速度却越来越慢。张先生有一笔近6万元的货款一直没拿到,每次打电话问,配货站都说下午就付款,可一直未付,而其他货主也遇到了类似情况。

  5月18日,货站老板荣某与众货主摊牌:现在没有钱,可以先打欠条,等“转项”赚钱后再还给大家。感觉荣某只是在拖延时间,部分货主到南马路派出所报了案,民警迅速赶至位于道外区南马路66号的盛鑫货站将荣某带回,并刑事拘留。经查,受骗货主达上百人,大部分都被拖欠了一两万元货款,最少的也有数千元,货站拖欠货款总计50余万元。

  调查:红火货站其实是非法经营

  记者在道外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看到,仅被骗货主的核实记录就有三大本,在45名已核实的被骗货主中,多数常年在荣某处往大庆发货,所发货物多是五金配件、小商品。

  据警方介绍,货主们每次将货物送到货站后,荣某就会开具货运单,单上有替哈尔滨的货主代收大庆方面给付货款的协议。发货后七八天,货主再到货站取款。但今年3月以来,货站还代收货款的速度越来越慢,而且一拖再拖,到了5月,许多货主手里已经压了四五张货运单。货站总说是对方没给货款,但货主核实却发现货款已经付到了货站。

  警方在进一步调查中又发现,自2008年哈市空车配货站整治后,盛鑫配货站已没有了合法营业手续,这些年荣某都是非法经营。

  自述:见同行卷款潜逃受“刺激”

  29日上午,记者在看守所内见到了荣某。荣某表示,她原本也想靠好口碑把买卖干起来,还梦想着扩大规模后开分公司,但是见一些同行们卷款潜逃却没受到处理,她有些羡慕。“别人拿着几百万跑了,最后也没出啥事,能不眼红吗?”说完这话,荣某低下了头。

  原来,自去年9月起,荣某就盯上了代收的货款,第一次她挪用了一笔两三百元的货款,用于支付工人工资。之后,荣某的胆子越来越大,一笔笔货款不仅用于经营支出,还用于生活支出。窟窿越来越大,荣某就开始用新收的货款付上一次的钱,拆东墙补西墙。直到今年5月,她已占用货款50余万元,根本没有能力支付货主的当次货款。

  提醒:发货前先看营业执照

  据警方介绍,此前发生空车配货站卷款潜逃案,被害人需要到法院以涉嫌侵占罪提起诉讼。从今年开始,哈市公安部门可以直接介入此类案件,以涉嫌合同诈骗刑事拘留嫌疑人,而荣某正是哈市首个以此罪名被批准逮捕的嫌疑人。该案的处理,也给空车配货行业的经营者敲响了警钟。

  警方提醒货主,空车配货行业代收货款存在风险,货主一定要到有营业执照的正规货站发货,并且签订发货合同。另外,不要因对方一直很讲信用就掉以轻心,卷款潜逃一般都在货站与货主建立稳定的信任关系后发生,货款达到一定数额,这些黑货站经营者才会逃跑,致使货主损失巨大。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