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7月1日讯 近日,双鸭山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结一起盗窃案件。
2011年3月某日晚,被告人吴某某酒后回家途中,看见某小区内路旁停放着一辆车主忘记上锁的摩托车,顿生歹意,将摩托车推到自己家中。后被公安机关抓获。经鉴定,该摩托车价值人民币1800元。案发后,被告人懊悔不已,但为时已晚。
经宝山区法院审理查明后认为,被告人吴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窃取手段,盗窃他人财产,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鉴于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具有悔罪表现,可从轻处罚。遂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某拘役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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