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齐齐哈尔7月2日讯 家住铁锋区景新社区的李桂茹老人今年已经83岁了,2002年被纳入城市低保。2010年5月10日她因脑梗塞入院治疗,经过近一个月的治疗共花费17136.07元,虽经医保报销9945.54元,但自费的7190.53元仍让老人一家感到很吃力。于是11月初,家属向老人居住的景新社区提出书面医疗救助申请,希望能获得有关部门的帮助。接到申请后,民政部门立刻对老人的情况进行核查,在确认老人符合医疗救助政策后,按其自费部分的30%给予了2157元的救助金。这笔医疗救助金缓解了李桂茹一家的经济压力,让老人及其家属真切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
为切实解决城乡贫困群体最直接、最迫切的就医难题,我市在2007年启动了城市医疗救助工作,2008年启动了农村医疗救助工作,2009年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在全市全面展开。几年来,我市已经初步形成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救助为基础,以民政二次救助和临时救助为补充的救助框架,以及民政救助为主体,卫生、人保、残联、财政等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的医疗救助体系,共资助近40万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近46万农村低保和五保供养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民政二次救助支出资金达3亿多元,让全市城乡贫困群众不再谈病色变,增强了他们战胜病魔的信心。
作为主要承担着城乡贫困群体最低生活保障和社会救助工作的民政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通力合作,积极采取各种措施,让医疗救助政策惠及更多贫困群众。资助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对象参保参合。不断降低城市低保对象住院起付线,三级和二级医院住院起付线分别由400元和200元,下调到350元和150元,而一级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则取消了住院起付线。为每位城市低保对象拨付统筹基金100元,用于门诊救助。对身患重大疾病却无钱住院的城乡贫困群众,垫付最高不超过1000元的医前救助金,并通过对自付费用部分按比例给予二次救助。特别是今年6月30日开始试运行的我市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模式,使得救助对象直接交付扣除报销费用后的部分钱款,财政报销时间也由以往的季度结算更改为每月结算。这些举措都极大地方便了城乡贫困群众就医。针对贫困群体突出的医疗费用过高、看不起病的问题,我市各相关部门立足各自工作实际,认真研究解决办法。卫生部门把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狠抓预防环节,作为解决贫困群体看病难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培训,开展对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农村妇女“两癌”筛查等项目,使大部分贫困群众享受到了基本疗保障。同时,各医疗机构还通过实施先救治后补款、送医送药下乡等措施,开展医疗救助,仅去年就为贫困人员减免医疗费用158万元。市医保局对我市低保人员参加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实行减免,降低低收入家庭老人和重度残疾人员个人参加城镇居民医保费用,开展特定疾病补助,还通过将特殊慢性病种类增加到12种,扩大参保职工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提高慢病限额等措施,不断提高贫困群体的医保待遇,实现最大限度的救治。按全国残疾人抽样比例计算,我市现有三十多万残疾人,市残联积极与其他相关部门协作,通过争取彩票公益金等项目,为城乡贫困残疾人提供各种免费医疗救助工作。
随着全市医疗救助工作不断深入推进,没有专门的政府机构管理,各部门之间缺乏有效沟通和协调机制等来自体制和机制方面的问题日益凸显,成为制约这项工作持续发展的瓶颈。富裕县在这方面工作上积极破题,建立起较为完备的制度和机制,为城乡贫困群体医疗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富裕县首先健全了相关组织机构,县编委专门下发文件,为各乡镇调剂解决了2名编制,成立了公共服务中心,负责全县的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形成了全县上下都有专人负责的工作体系。同时,富裕县还设立了城乡医疗救助专户,制订了城乡医疗救助的实施方案和办法,使得全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走向了制度化和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