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3日讯 当下消费者对“购物卡”再熟悉不过了,单位福利发的、亲友馈赠送的,不计名无密码用着方便。商业预付卡在减少现钞使用、方便公众支付、刺激消费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是日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商业预付卡的使用行为进行规范,《意见》要求一次性购买1万元以上不记名商业预付卡的单位或个人需要实名登记,对于单位和个人购买商业预付卡制定了多项严格管控措施。《意见》称,商业预付卡市场存在监管不严、违反财务纪律、缺乏风险防范机制、公款消费和收卡受贿等突出问题,严重扰乱了税收和财务管理秩序,助长了腐败行为。
近日记者从我市一些出售预付卡的商家了解到,目前哈尔滨的预付卡销售还都没有按《意见》要求实施,买卖仍然在“自由进行”。
面对新规定商家很淡定
就在业界猜测《意见》出台后可能引发商业企业一连串连锁反应的时候,哈尔滨零售领域却出乎意料的平静。
近日记者在新一百、麦凯乐、远大等多个商家预付卡销售部门了解到,所有的商家都明确表示目前还没有实行“实名制”售卡,买卖依旧自由,不受任何限制。
采访中很多商家都表示,其实商场在新规出台前已经处于半实名状态。据了解,很多单位企业在购买预付卡时都采用支票付账,商场会记录单位或企业的名称,而且企事业单位购卡占相当的数额和比例。据一份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商业预付卡已经成为商家重要的收入来源,甚至达到总销售业绩的三成。但据业内人士称,虽然商业预付卡占据了商场总销售额的一定比例,但是非预付卡消费仍然是商场的主流,新规对预付卡销售上的诸多限制对商场的影响是有限的。
万元以上实名面额最高五千
《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明确规定,未来购卡者在购买商业预付卡时,需要通过实名制方式操作。对于购买记名商业预付卡,或者一次性购买1万元以上不记名商业预付卡的单位或个人,发卡人需要对购卡者进行实名登记。《意见》同时明确规定,商业预付卡将限额发行,不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1000元,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5000元。
针对购卡支付问题《意见》规定,单位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000元以上,或者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5万元以上,需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购买,不得使用现金,在转账购卡过程中,发卡人要对转出转入账户名称、账号、金额等资料进行登记。
“按照政策规定,如果购买1万元以上的商业预付卡,就需要实名登记,这将对利用商业预付卡进行各种腐败的行为起到威慑作用。在我国目前的高消费领域中,公务消费占据很大的比例,而商业预付卡是推高公务消费的一个原因,采用新规定后,一些消费环节的交易成本将随之增高,这就能降低公务消费的水平,避免腐败问题的发生。”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高级研究员、区域经济研究专家徐逢贤分析表示,此次实名制的推广,将首先对政府部门的腐败行为起到打击作用。
多方都受益短期难管理
据了解,由于监管不严、缺乏风险防范,商业预付卡在为购物提供方便的同时,也让一些腐败行为随之发生。有分析人士指出,在使用过程中,商业预付卡被一些企业看成逃税、套现的工具。
“为达到避税目的,一些单位在发放员工福利的时候,不直接发放现金,而是通过给员工发放商业预付卡的方式操作,这样企业就可以免掉一部分税收成本,包含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在内的各种企业都或多或少存在利用商业预付卡避税的行为。”专家分析表示,虽然现在没有一个准确的统计数字能描述在我国市场上存在多少数量的商业预付卡,但可以肯定的是,商业预付卡的存在导致国家大量税收流失。
除直接造成国家税收流失,商业预付卡也成为一些企业或者消费者用来套现的工具。记者调查发现,由于目前预付卡越来越盛行,已经派生出了“预付卡黄牛”。在一些大型商场的周边地区,经常有专门的人员来收取各种类型的商业预付卡,在这个环节中,持卡人可以将商业预付卡换为现金达到套现目的,“黄牛”则可以通过周转该卡赚取差额利润。
事实上,在对商业预付卡的使用过程中,能够获取利润的并不只有消费者和倒卖预付卡的“黄牛”人员,在预付卡的流通过程中,商家也在链条中获利。对于发卡的各大商场或餐饮、美容、健身企业,发卡不仅可以锁定客户,提高销售额,而且可通过提前获得现金流的方式获得周转资金,而由于预付卡过期、损毁、零头放弃等各种原因,预付卡所形成的“沉淀资金”也可以归为企业自身所有。
无监管细则执法难度大
尽管专家普遍认为商业预付卡采用实名制后将打击腐败行为,但也有分析人士指出,由于政策缺乏细则加上实名制的操作成本高,实名制的推广可能并不能堵住商业预付卡所带来的各种腐败问题。省社科院社会学专家赵瑞政分析,就商业预付卡的使用者而言,包含政府部门、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在内的诸多单位都可能是商业预付卡的持有人。由于执法成本太高,审计部门很难对其使用商业预付卡的行为进行调查和监督。而且《意见》只是要求购买者在购买商业预付卡时采用实名制,但该位购买者在购买该卡后,完全可以转为他人使用,通过周转商业预付卡同样可以成为逃税、套现的工具。
零售领域的专家同样认为,新规的初衷很好,但很多环节都需要细化,否则这项新规就只是“走走形式”。零售企业执行新规并不难,可是新规实行后,具体由哪个部门对零售企业进行检查?多长时间检查一次?违反了规定如何处罚?如果只是要求商场自查,那出台规定的意义何在?
采访中,不论是商场还是相关问题专家都认为,当前实名制的政策需要进一步细化,当务之急是找一个政策执行的牵头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