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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鹤岗深化党务公开促廉洁
2011-07-04 08:16:06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常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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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7月4日讯 近年来,鹤岗市在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全面推行党务公开,通过强化组织领导、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规范公开程序,扩大了党内民主,强化了党内监督,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提高了党的执政能力。

  多年以来,鹤岗市委把推行党务公开作为加强党的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项创新工作摆上日程。该市明确全市各级党委(党组)是党务公开的主体,要求主要负责同志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党务公开负总责;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市委的部署和要求,分别成立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和专门办事机构,构建了“党委统一领导、纪委协调监督、部门通力协作、党员群众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为切实解决好党务公开“如何来抓”的问题,他们以制度化、程序化为着力点,突出公开重点,坚持公开内容具体化,公开形式多样化,把握公开环节,将党务公开的内容分为党的建设、自身建设、制度建设等八个方面,每个方面列出若干个条目,通过制度固定下来,目前,全市98个处级单位和241个科级单位的党组织在党务公开中确定了8269项公开事项。

  在具体工作中,坚持以载体建设为抓手,努力实现党务公开的有形化和多样化。对重要工作的安排和完成情况,通过下发文件、制发专门简报、设立文件查阅处等方式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对工作时限要求比较紧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通过会议、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及时向党的各级组织和群众通报;做好媒体公开;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主要运用电子滚动屏幕、设置党务公开板(栏)、意见箱、电子触摸屏等形式进行公开。

  鹤岗市将党务公开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把握审批环节、预公开环节、公开环节与反馈环节,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组织专人收集整理,及时调整完善;对本级党组织无权处理或需请示上级组织的,报上一级党组织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提出意见建议的党员、群众,接受监督。

  为使党务公开工作深入长效开展,他们健全完善了各项制度。集体决策制度,各级党组织《议事规则》、党内重大决策征求党员意见和重大情况向党员通报等制度的建立,促使公开的理念和要求进一步延伸、渗透到党组织权力运行的全过程,使党务公开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为活动开展提供了保障。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