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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单位瞒报事故最高罚500万元
2011-07-06 08:04:15 来源:生活报  作者:孙殿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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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7月6日讯 5日,记者从哈尔滨市建委获悉,哈市城建系统将依据安全部门发布的严肃查处瞒报、谎报事故行为的要求,如发生安全事故后单位瞒报,将对事故发生单位最高处500万元的罚款,并可吊销有关证照。

  按照要求,事故发生单位瞒报或者谎报事故的,贻误事故抢救或者造成事故扩大或者影响事故调查的,手段恶劣,情节严重的,处500万元的罚款。另外,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存在瞒报、谎报情形的,发生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的罚款;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500万元的罚款。同时,事故发生单位瞒报、谎报事故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有关证照。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