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齐齐哈尔7月6日讯 商家促销本来是一种迎合消费者图实惠心理的手段,但是现实中,五花八门的促销正在变为明显或隐形的陷阱。日前,本报接到市民打来的热线电话反映,中环广场正门一正在销售景德镇精品瓷器的商家打出了“店租到期,最后一天”的宣传。可是,市民却发现甩卖永远甩不完,商家还是天天在卖。“最后一天”忽悠消费者
市民刘阿姨向记者反映,自己每天出门必经中环广场正门这条路。她看到一家商店打出“店租到期,最后一天”、“不计成本,只求清货”的广告已经有一个星期了,她认为这“最后一天”没有时间期限,是商家在“忽悠”消费者。
一个星期前,刘阿姨经过这家店时,看到醒目位置用红笔书写的“最后一天”几个字格外显眼。想到是“最后一天”,又是“清仓处理”,肯定划算,她迫不及待走进店内。挑选了半天,买了一个花瓶。一天、两天、三天……一个星期都过去了,如今,刘阿姨路经此店时耳旁依然是这样的吆喝声:“最后一天,彻底甩卖”……吸引眼球花招让市民厌烦
中环广场是我市的繁华路段,人多、店多导致竞争十分激烈。为了吸引消费的“眼球”,商家促销可谓是花样百出,就看谁能把消费者“忽悠”过来。因此,有些店就以清仓、拆迁、停业、歇业、到期等理由搞甩卖活动,更有甚者一开业就搞起“最后一天大甩卖”、 “清仓大处理”等活动。7月4日下午,记者在中环广场内随机采访了几位消费者,他们认为此类促销手段太多了,已失去了吸引力,令人心生厌烦。消费者李女士说,她对商家的这种不诚信促销手段很失望,但又觉得很无奈。消费者可拨打12315举报投诉
龙沙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卢晓齐告诉记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明确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和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真实的信息是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前提和基础,经营者不得以虚假宣传误导甚至欺骗消费者。对消费者关于质量、使用方法等问题的询问,经营者应作出明确的、完备的、符合实际的答复。
这类所谓的“店租到期、最后一天”的甩卖宣传与事实不符,就是一种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属于侵犯、误导消费者的知情权行为。卢晓齐提醒消费者,一些商家打着“到期甩卖”等各种幌子销售积压过期产品,消费者在购买时一定要记得索要发票,购买商品后应尽快使用,发现质量问题可要求商家赔偿,也可直接向12315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