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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物业费被拒堵锁眼 双方持械群殴造成多人受伤
2011-07-06 09:31:14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贾晋璇 刘水 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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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6日讯 收物业费被拒后,张某、徐某将住户家门锁堵上,住户亲属刘某将二人打伤。张、徐召集田某、周某等人与刘某等人持械殴斗,多人受伤。近日,松北区法院判决,田某犯故意伤害罪,处有期徒刑3年;张某犯故意伤害罪,处有期徒刑3年;徐某犯聚众斗殴罪,处有期徒刑2年;周某犯聚众斗殴罪,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据松北区法院法官介绍,去年11月初,张某、徐某到呼兰区某家属楼收物业费,遭到住户杜某的质疑,双方发生争执。被关在门外的张某、徐某为进行报复,将杜某家的锁眼堵上。杜某发现二人所为后,打电话告知其女婿刘某(另案处理)。刘某带着几个人赶到杜某家,将在房门外的张某、徐某打伤。

  刘某走后,张某给朋友田某打电话称“被打了”,田某便开车拉着张某、徐某赶到刘某的单位,将其办公室的窗户砸碎,后因警察赶到,田某等人离开。随后,田某又召集了周某等人购买了10余把砍刀,聚集在呼兰区某酒店门前,几人将车后备厢内的砍刀、镐把等凶器分发,奔赴刘某单位。刘某发现张某、徐某等人后,发觉事情不妙,遂召集了赵某等人(均另案处理),双方发生械斗。其间,张某、徐某手持砍刀,田某手持钢珠手枪,周某手持镐把。双方在殴斗中,张某腹部被扎成贯通伤,其他几人也不同程度受伤。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徐某、田某、周某持械聚众殴斗,人数多,规模大,在聚众斗殴过程中造成他人重伤的后果,系共同犯罪,田某、张某为主犯,徐某、周某为从犯。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