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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项保护措施 推进湿地保护 我省5年建13个国家级湿地公园
2011-07-07 14:20:03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高宏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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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7日讯 记者从全省湿地管理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上获悉,“十二五”期间,我省将通过7项措施推进湿地保护,使50%自然湿地纳入补偿范围,形成湿地生态补助机制和重要湿地长效补水机制。

  据悉,我省是湿地资源大省,有天然湿地556万公顷,约占全国湿地面积的七分之一,面积全国最大,种类齐全。尤其是我省有沼泽湿地427万公顷,约占全国沼泽湿地的三分之一。大面积的天然沼泽湿地,景观多样,湿地生物多样性丰富,野生动物种类繁多,是重要的水鸟迁徙停歇地和繁殖地。

  黑龙江和乌苏里江还是我国仅有几条没有建立大坝的河流之一,水质好,渔业资源丰富。

  目前,我省湿地保护面临保护资金投入不足、管理能力亟待提高、保护与农业开发利用的矛盾比较突出、污染现象严重、水资源利用不合理等问题仍然制约湿地保护建设。

  我省将通过7项措施,全力推进湿地保护,即完成《黑龙江省“十二五”湿地保护工程规划》的编制和报批;推进省级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工作;大力发展湿地生态旅游产业发展;加强湿地水资源管理;严格控制超标污水向湿地排放;开展湿地认定工作;通过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湿地的保护意识。

  我省在“十二五”期间,将开展湿地保护示范省建设,建立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33处,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0处,新建国家级湿地公园13处,形成湿地生态补助机制和重要湿地长效补水机制,使我省50%的自然湿地都纳入补偿范围。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