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19日讯 记者昨天从哈尔滨银行获悉,该行继2007年与省教育厅等部门共同推出就学地国家助学贷款后,今年又在全省范围内启动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今后每年7-9月,在外省读大学的考生均可在省内办理由国家贴息的助学贷款,每生每学年最多可贷5000元,贷款期限最长达14年。
生源地助学贷款无须担保
据哈尔滨银行助学贷款中心负责人介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考入大学的学生在家庭所在的县、区向金融部门申请无担保的信用贷款,它不需要任何抵押。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发放的范围包括国内高校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也就是说,考上省外普通高校及省内民办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可申请。其贷款额度标准与此前的就学地国家助学贷款一样,均为每生每学年最高5000元。
贷款期限最长延至14年
另据介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即最长14年。还款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一次性提前还清全部贷款;另一种是借款人毕业后两年内只归还利息,两年后开始按月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即: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中央财政补贴,毕业后利息全部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学生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只付利息,不还本金,宽限期后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偿还本息。
共同借款人包括学生和家长
我省曾于2007年起由省教育厅、哈尔滨银行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推出了就学地国家助学贷款,并面向就读于省内高校的贫困学子发放助学贷款。截至目前,已累计投放10亿余元,共资助8万余名贫困学子。此次在全省范围内推广生源地助学贷款,将进一步扩大资助范围并使众多贫困家庭由此受益。
据哈行助学贷款中心负责人介绍,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时,必须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组成共同借款人,并须由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关于借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而且这笔贷款将由学生和家长共同承担还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