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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提高村医待遇 基层医院医生全拿绩效工资
2011-07-20 08:45:06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作者:杨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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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20日讯 记者昨天从省卫生厅获悉,为提高基层医护人员工作积极性,从而提高基层医院的医疗服务质量,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全面实行绩效工资,其中,绩效工资部分将分为基础性工资和奖励性工资,分别占绩效工资总额的4成和6成,从而在分配上有效拉开绩效的差距。此外,我省将提高村医待遇,村医工资将与乡镇卫生院接轨。

  据了解,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改革范围主要包括社区医院、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正式工作人员收入今后主要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绩效工资总额中的基础性工资比例确定为40%,与基本工资按月及时发放;奖励性工资比例提高为60%,按照岗位和考核情况每半年发放一次。同时,还将根据岗位的工作难易和工作量大小、兼任岗位多少等在工作中表现出的绩效贡献,确定不同的岗位工资待遇,并根据工作表现进行工作考核,考核不称职者除绩效工资不能发放外,基本工资也会受到相应影响。

  此外,我省基层医疗机构工资改革将着重提高村医的待遇,村医工资待遇将与乡镇卫生院接轨,人均年补助额预计确定为乡镇卫生院人均工资21688元的80%,即17350元,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与乡镇卫生院人均工资持平,确定为21688元。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