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7月21日讯 在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后,今日,《哈尔滨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条例(草案)》(简称《条例》)敲定后正式提交哈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该《条例》对近年来管理缺乏依据和群众反映较突出的问题,如建筑物阳台搭建外挂式保温设施、依附建筑物外墙体设置空调连接线、室外烧烤等予以规范。
保温阳台与鸽舍禁止搭建
对一直存管理空白的外挂保温阳台、私建鸽舍、空调外接线问题,《条例》规定,今后哈市禁止在临街建筑物阳台新建外挂式保温设施,在门外、窗外、阳台外和屋顶等公共空间搭建鸽舍。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清洗、粉刷和修饰;逾期未履行的,由哈市市容环卫部门委托专业单位代为履行,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条例》还规定,主要街路两侧新建、改建建筑物,空调的内、外机连接线缆(管)不得依附建筑物外墙体设置,不得擅自封闭阳台、门窗改建。
高空抛物最高罚五百
《条例》对市民反映强烈的露天烧烤活动进行了规范,禁止擅自经营露天烧烤等室外餐饮活动,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地面污染的责令恢复原状,可以暂扣烧烤设备。
同时,《条例》规定禁止居住区内和占用城市道路、广场从事车辆维修清洗、废品收购、门窗制作等经营加工活动。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以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
《条例》对于高空抛撒垃圾、从机动车向外抛弃废弃物行为都作出了禁止,并处以一百至五百元罚款。
《条例》规定居民区庭院不得种植农作物及其他毁坏、侵占绿化行为。不得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牛等家畜家禽。
生活垃圾政府将免费拉运
按现行条例规定,哈市各单位和个体业户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单位和个体业户负责收集、拉运或委托市容环卫专业运输单位有偿拉运,对物业小区产生的生活垃圾也实行有偿拉运。
《条例》规定,哈市城市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投放、容器化收集、密闭化运输和无害化处置。单位、个体经营者、居民应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方式倾倒生活垃圾,政府将提高投入,一般生活垃圾全部免费拉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