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7月22日讯 21日,哈市政府关于201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经哈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经初步测算,上半年哈市实现生产总值1690.3亿元,同比增长11.8%,约高于一季度1.1个百分点,高于全国2.2个百分点。
目前,哈市已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343.6亿元。上半年哈市城市市区低保标准由310元提高到360元,县(市)城市低保标准由221元提高到241元。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563.8元,增长11.3%;农村居民现金收入4791.5元,增长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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