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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海事局四项措施确保汛期界江水上交通安全
2011-07-26 10:09:20 来源:东北网  作者:郭慧 杨林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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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26日讯(郭慧 记者杨林川)如今正值7、8月份汛期,黑龙江海事局本着预防为主的理念,加紧对汛期的水上安全部署。

  一是高度重视,全面落实上级指示要求。认真传达贯彻上级防汛工作部署,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针对七八月份强降雨、大风多发的情况,认真分析辖区汛期安全监管规律和重点,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制度、预案以及预警机制,确保各项防范措施及责任落实到位,切实做好各种情况的应急准备工作;

  二是开展汛期船舶航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船员安全意识,加强锚泊、系固、装卸及上下船跳板等设备检查,落实各项安全制度,要求过往船舶密切关注水情变化,密切注意航道环境和航标情况,要认真履行航行规则,遵守值班制度,合理配载,严禁超载运输;

  三是加强值班,全力做好灾害性天气的预警预防工作。及时搜集掌握天气和水位变化情况,高度关注强降雨、大风等恶劣气象信息,及时发布天气预警信息。加强汛期安全值班,落实应急待命制度和险情报告制度,确保联系畅通、反应迅速、措施到位、处置高效;

  四是突出重点,加强对中俄国际高速客船、货船和界江旅游船舶的安全监管。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年”和“安全生产月”活动,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机制,加强对辖区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强化对客、货和旅游船舶落实防汛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汛期安全工作责任制、安全防范措施及抢险应急预案。加大重点水域巡逻执法,加强对“四客一危”船舶以及施工作业船舶等重点船舶的监管,确保辖区水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