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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行署食品药品监督局“百日会战”得实效
2011-08-03 08:56:06 来源:大兴安岭行政公署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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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8月3日讯 为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利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调味料掺杂使假、掩盖食品腐败变质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维护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大兴安岭行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6月1日开始在全区开展了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治“百日会战”活动。

  大兴安岭行署食品药品监督局对全区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整顿和规范,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严查无证经营行为,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在检查过程中严厉打击餐饮经营者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利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调味料掺杂使假、掩盖食品腐败变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规范餐饮经营者对食品添加剂采购、贮存、使用和管理,有效遏制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其中包括,检查餐饮单位食品原辅材料库房、食品烹调间、冰箱、储物柜、储物架、操作台等设备;检查餐饮单位是否在食品加工中使用非食用物质,对发现的可疑非食用物质,根据《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和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判定确认;检查餐饮单位是否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的品种、使用范围、使用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利用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掺杂掺假,掩盖食品腐败变质。检查餐饮单位采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包括复合食品添加剂)包装、标签、说明书是否规范。对提供火锅、自制调味料等服务的餐饮服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实施重点监管和监督检查。

  截至目前,全区各级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2100多人次,检查餐饮单位1065家,其中合格单位887家,不合格单位178家,不合格单位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是无证经营、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添加剂管理不符合要求、不执行索证索票制度等。监管部门针对餐饮服务单位违法行为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给予了处罚,其中警告158户,立案11起,罚款2.2万元。通过各级监管部门的共同努力,餐饮服务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确保了全区市民的饮食安全。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