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2日讯 2011年7月21日,哈尔滨市南岗区联部街58号居民楼局部发生坍塌,事故发生后,按照有关规定,立即成立了由市安监局牵头,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检察院等部门参加的事故责任调查组。经调查认定,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事故相关人员初步做出如下决定:
1、免去王强同志南岗区行政执法局局长、党委书记职务;
2、撤销李惠敏同志南岗区行政执法局驻革新街道办事处中队中队长职务,进一步接受调查;
3、免去刘保家同志国家轻工业家用电器质量监督检测哈尔滨站站长职务(原哈尔滨汽车零件二厂厂长);
4、免去王海涛同志哈尔滨轻工业托管中心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报
南岗区联部街58号居民楼
“7.21”坍塌事故调查组
二○一一年八月二日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