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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电子眼”监管建筑工地安全
2011-08-05 09:06:15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孙岚 邵晶岩 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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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8月5日讯 日前,大庆市城乡建设局出台新规,凡新开工或年底不能竣工的楼盘、施工进度不足50%及竣工时间超过6个月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必须安装摄像头,通过对施工质量、工程进度等指标的远程监控,形成施工现场、施工企业、主管部门三位一体的管理体系。

  按照规定,摄像头必须安装在工地出入口、施工作业面、材料加工区或塔吊等关键位置,在9月30日前安装完毕。据介绍,大庆市“电子眼”实现全覆盖,城建主管部门可直观、同步监控多个施工现场,有效提升企业标准化作业水平和安全施工意识,并可对各施工现场实施治安防范监控。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