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10日讯 记者9日从市城管局获悉,《哈尔滨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专项规划》已经市政府专题会议审议通过。《专项规划》采用国家用地分类标准,结合哈市城市用地的特点和历史渊源,将哈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设置区域分为4类,即严禁设置区、严格控制区、一般设置区、适宜设置区,其中16类地域将严禁设置任何户外广告。
近年来,哈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设计水平低、制作档次低、设置定位不规范、设置混乱的问题相当突出,加之管理失控、违规设置、擅自设置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等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城市环境容貌和城市形象。为从根本上解决户外广告牌匾设置和管理上存在的问题,从2010年9月份开始,哈市聘请北京歌华集团,启动了户外广告牌匾规划编制工作。近日,《专项规划》经市政府专题会议审议通过,标志着我市第一个关于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的专项规划开始实施,今后哈市户外广告和牌匾的设置、管理和规范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广告牌匾设置区域
严禁设置区
控制手段:严禁设置任何户外广告,牌匾标识按规划严格限制。
控制范围:特殊用地(市级及以上政府机关建筑及周边环境、国际组织和国外政府驻哈机构建筑及其周边控制地带、部队及军事禁区等办公区域及周边控制地带、其他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地区)、文物古迹用地、宗教活动场所用地、居住用地(除该区内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行政办公用地(除该区内附设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医疗卫生用地、新闻出版用地、社会福利院用地、教育科研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村镇建设用地、游憩集会广场用地、绿地、水域及其他农用地(除村镇建设用地)、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
严格控制区
控制手段:允许设置与该设施所运营活动内容相吻合的户外广告,牌匾标识按规划严格限制。
控制范围:贸易咨询用地、旅游业用地、文化艺术团体用地、广播电视用地、图书展览用地、体育用地。
一般控制区
控制手段:在不影响周边环境并与建筑相协调的前提下,适当设置户外广告,牌匾标识按规划进行设置。
控制范围:居住用地中附设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行政办公用地中附设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商业用地、金融保险业用地、服务业用地、市场用地、影剧院用地、游乐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
适宜设置区
控制手段:广告和牌匾的设置在服从建筑和街道景观的前提下,全面开放。
控制范围:商业用地中地区级以上大型商业中心和综合商业区、市场用地中大型或综合批发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