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绥化8月10日讯 兰西县围绕救助机制建设、救助体系完善和救助资金下摆三个环节,投入1280万元,3.3万户城乡困难户受益。
重新调整城乡医疗救助政策,提高低保标准。制定了《关于调整农村医疗救助政策的通知》,扩大救助对象范围,由原来的救助低保对象、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扩大至农村低收入家庭中的贫困对象;拓宽了救助病种,降低了救助门槛,提高了救助标准,取消了医疗救助起付线,封顶线由原来的4000元提高到1万元。为农村低保对象、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交纳了每人30元钱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资金。为城市低保对象12930人和低收入家庭3233人,每人交纳了100元的医疗救助保险资金和每人100元的基本医疗保险资金,城市低保对象投保率100%,城市低收入人群投保率达到70%。城市低保对象大病救助封顶线由原来的4000元提高到8000元。目前已救助200多人次,救助金额110万元。
创新提出低保对象慢性病门诊医疗救助举措。2009年,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开展了城乡低保对象慢性病门诊医疗救助工作。对救助原则、救助对象、救助病种、救助办法及标准、救助程序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与定点医院签订《门诊医疗救助协议书》。去年,对查出患有慢性病的对象按照所患病种的不同给以300~500元的医疗救助。目前,城镇低保对象中查出患有慢性病的6449人,产生医疗费用287万元。农村低保对象、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慢病门诊医疗救助工作于2009年在平山镇进行试点,今年农村乡镇已全面开展了慢病救助,对每一位慢性病患者一次或多次给以200元至400元的医疗救助。截至目前,农村低保户的慢病体检和建档工作已全部完成,产生医疗费用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