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大兴安岭地区经济社会继续保持强劲发展势头,促进地方税收实现了大幅增长。截至7月末,全区地税系统实现税费收入68092万元,同比增长45.1%,增收21171万元。其中:税收收入36390万元,同比增长53.3%,增收12646万元,收入规模突破3亿元,超过上年全年收入水平,税收增幅位居全省第二位,高于全省17个百分点,高于全国23.7个百分点,税收收入总量和增幅均创历史同期新高;社保费收入28276万元,同比增长37.6%,增收7720万元;其他规费收入3426万元,同比增长30.7%,增收805万元。
创新机制促进税收增长。大兴安岭地区地税局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建机制,强措施,夯基础,抓规范,促增长”的工作思路;在工作定位上,坚持“不求税收总量,但求税收增速”;在工作方法上,坚持“局长办公会定向,工作例会部署,专项工作推进”;在工作标准上,对外向先进看齐,对内抓基础夯实;在工作落实上,做到思路清,目标清,责任清,确定专人,明确时限,量化指标,强化督导。
强化征管促进税收增长。深化重点行业、重点税种和重点项目税收征管,突出抓好房地产、建筑业税收征管。加大土地使用税税源清查力度,摸清税源底数,抓好土地增值税预征和核定征收,切实提高征管质量。截至7月末,房地产业、建筑业等“六业一税”完成20686万元,同比增长74.9%,增收8861万元。城建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五个税种”完成7299万元,同比增长19.9%,增收1210万元。
夯实基础促进税收增长。截至7月末,全区地税系统联动机制管理系统中,累计录入企业基本财务信息188户,确定评估对象26户,约谈或核查有问题企业3户,补正税款5.3万元;预警分配日常管理4612户次。推进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签订三方协议1967户,达到总户数的93%,已联网运行1256户。其中:缴税户816户,实现电子缴纳税款7701万元。
狠抓规范促进税收增长。进一步完善岗责体系,规范工作流程,建立了《机关工作规则》、《房地产、建筑业协同管理工作规程》、《棚户区改造项目税收管理办法》、《重大案件审理制度》等18项管理制度。规范了工作协调运行机制,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从根本上保证了税收工作的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