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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城乡低保提标9月1日前完成 低保标准提高至241元
2011-08-12 09:17:43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作者:李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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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8月12日讯 记者昨天从全市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上了解到,下半年哈市将以提高标准、规范管理和完善制度为重点,着力增强社会救助效能。城乡低保提标工作9月1日前完成,同时开展农村养老服务体系试点工作,大力推进社会救助网络系统应用。

  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从1月1日起,将全省城市低保标准从月人均221元提高到月人均241元,财政补助水平从月人均182元提高到月人均197元;农村低保标准从年人均1200元提高到年人均1350元,财政补助水平从年人均900元提高到年人均1044元。

  年底前,十县(市)每个中心乡镇至少建设一个居家养老示范点,完成社会办养老机构资助金发放的前期准备,继续加大推进80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发放力度。哈西军供站建设项目相关手续正在报批中,预计年底前开工建设。市儿童福利院易地新建工程预计9月底投入使用,该儿童福利院位于南岗区王岗镇振兴村,占地面积2.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设置床位1000张。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