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1年8月12日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马 华为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韩瑞业为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审判员;
张利军为牡丹江农垦法院八五一一人民法庭庭长;
史景山为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乔作臣、王加民为绥阳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
郑玉海为柴河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庭庭长;
金少文为方正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
赵玉庆为沾河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
黄志利为铁力林区基层法院院长;
陶全岐、赵雪伟、魏学雨为桃山林区基层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万国为桃山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
左雅贤、龙占章、付东阳、张 振、王 江、韩 兵、黄继荣、胡春红、郭建利、于敏杰、赵 伟、刘健飞为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刘玉峰、孙继春为宝泉岭农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于 洋为建三江农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曹雪萍为牡丹江农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贾震宇、付志勇为北安农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杜喜宁、任崇峰为齐齐哈尔农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韩忠芹、陆春艳为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检察员;
李广文为苇河林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孙廷学为苇河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曹喜军、秦丽艳为兴隆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张光祖、马传文为清河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王俊萍为柴河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姚红柳为兴隆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娄能秀为双丰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马 华的牡丹江农垦法院院长职务;
韩瑞业的牡丹江农垦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监庭庭长职务;
张利军的牡丹江农垦法院八五○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王宪伦的桃山林区基层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孙淑梅的桃山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陶全岐的桃山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刘万国的桃山林区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迟秀莲、宋晓文的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潘福学的苇河林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张克力、潘春富、杨丽文的苇河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刘刚毅的方正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